焊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有哪些?
行業資訊
1) 鏟除動火地址周圍可燃物資或采納有用的阻隔辦法,隱瞞阻隔物應阻燃資料,嚴禁用塑料薄膜及塑料編織布、(泡沫襯墊)等易燃物隱瞞阻隔。高空動火工作點下方,火星所及的規模內應完全鏟除易燃易爆物品;
2) 查看焊、割設備是不是完好,有必要標準放置設備、設備,嚴禁乙炔橫臥,氧氣、乙炔同放一處,并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;
3) 在有易燃易爆、可燃氣體(粉塵)、帶電、壓力式密封(儲罐)容器、涂涮過油漆的物體及場合進行焊、割明火工作時。除對周邊進行清理外,還有必要經有關專業人員現場認可,承認安全后才干動火;
4) 盛裝過可燃氣體、液體和有毒物資的各種容器,有必要完全清潔、置換,承認安全后才干動火工作;
5) 工作人員在不了解焊、割物體內部是不是安全、是不是對相鄰部位有影響或存在風險要素,在未采納有用安全預防措施時制止焊、割明火工作;
6) 動火人有必要持有特別工種上崗操作證和動火證、并承認安全后才干工作,未經公司消防部分批準不得私行替換動火人和監護人;
7) 經公司專職消防人員現場安全承認,且由用火單位派有專人在場監護,并準備好相應的救活器件的情況下,方能在規則的動火規模和限制的時間內動火工作;
8) 動火結束后,應對動火現場進行安全查看,承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脫離工作現場。